遊戲規則(以下請copy)
1.請先發文,寫出您是被誰點名(附上連結)並寫出六項您認為的『部落格有啥了不起?』可以是現象、理由、影響、故事甚至只是一句話,搞笑、漫畫、照片、唱歌、跳舞,什麼形式都可以!
2.寫完之後,請繼續點出六位blogger,到對方家留言通知,把題目繼續傳遞下去;被點中的blogger必須再點選六位blogger,如此論推.... ,記得,在你自己的文章最後,要宣告自己點選了哪六位幸運兒,並附上這六位的blog連結。
ex:我點名串連的六位blogger分別是:史努比、Rain、許純美、布希、土地公、大熊貓。
3.最後,記得使用引用功能,把你的這篇文章,引用回當初點名你的人的那篇文章。
感謝佩雲的點名啊...
(為啥要感謝?因為大家的開場白都是這樣XD)
下面是glorya覺得了不起的地方。。
了不起1→比用筆寫日記方便
了不起2→在網誌裡想po什麼都可以,沒人會管你,反正部落格裡我最大嘛:P
了不起3→知道朋友近況的地方,年紀愈大,別說寫信,連電話都很少打,
但是如果有網誌,可以三不五時就知道朋友最近發生什麼事,
也感覺比較好聯絡。當然啦。。。前提是有在更新XDDD
了不起4→抒發心情,有時候遇到不開心的事,不想用說的,可以po在部落格上
而且我通常po完一篇文心情都會變好 ha
了不起5→可以看到很多不同風格的部落格,得到很多不同的資訊
像是彩妝分享、食譜分享、生活小智慧分享、網路資訊分享、
也有很多好笑的事情分享
了不起6→記錄生活,雖然都是些小事情,
可是如果沒有記起來,也許過沒多久就忘掉了,記到部落格裡,
以後哪天再回來看,也許會想起
『原來我那時候是這樣想的啊』、『啊!那時候怎麼做了笨事』
之類的囉
好吧,寫完了
來點名囉。。。。
安妮、菜頭粿、大布丁、馨嫺、大明、球
沒點到名的人。。。
要寫也可以啦,寫了要讓我知道一下哦XD
ha...原來活動是這裡出現的?
莫名奇妙被我看到XD
有興趣可以去看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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